理士蓄电池的使用维护情况
新买电池新购买的电池,拥有70~80%电量可使用后再充电,前3次充电每次不少于10H,不超过12H,之后每次充电6-10H。
充电顺序充电时,先插电池,后加市电,充满后,切断市电,后拔电池插头。
配充电器不要随便更换充电器,尽量使用原配充电器,不要去掉控制器的限速,否则会降低电池的使用寿命。
大幅放电每次使用时,请不要将电量耗尽养成及时充电的习惯,尽可能使电池电量处于饱满状态。
长期存放
长期不使用电动车时,电池应每月正常充电一次,严禁“亏电”长期存放。
长途行驶每次长途行驶之后不要立即充电,应先等电池冷却10到30分钟,再进行充电,可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。